关于对刘友伟等拟任科级领导干部人选
作者:区委组织部
关于对刘友伟等拟任科级领导干部人选
进行公示的通知
区委各部委办,各直属党委(党组)、党工委,直属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中共包头市东河区委七届125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刘友伟等10名拟任科级领导干部人选进行公示。现将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对象基本情况及拟任职务
刘友伟,男,汉族,1960年6月生,山东省枣庄市人,大专文化,1979年3月参加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区委政法委综合办公室主任(主任科员),拟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正,男,汉族,1963年9月生,内蒙古包头市人,大学文化,1979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东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副科级审判员,三级法官,拟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元琴,女,汉族,1964年10月生, 内蒙古包头市人,高中文化,1983年5月参加工作,现为区杨圪楞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拟提名聘任杨圪楞街道办事处主任(聘期三年,身份、工资关系、福利待遇仍属杨圪楞矿业公司不变);
郑忠厚,男,汉族,1961年12月生, 内蒙古包头市人,大专文化,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包头市杨圪楞矿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拟兼任杨圪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身份、工资关系、福利待遇仍属杨圪楞矿业公司不变);
闫旭东,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内蒙古包头市人,大专文化,经济师,1984年5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东河区发展和改革局旅游规划股股长兼经济体制改革股股长,拟提名任杨圪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建刚,男,汉族,内蒙古包头市人,1971年11月生,大学文化, 1992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挂职东河区房管局副局长,拟提名任区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强,男,汉族,山西忻州人,1967年8月生,大学文化, 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挂职包头国家生态工业(铝业)示范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拟提名任包头国家生态工业(铝业)示范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明,男,汉族,1962年11月生,内蒙古包头人,高中文化, 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挂职东河区建设局副局长,拟提名任区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文军,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内蒙古包头市人,大专文化,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东河区建设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拟提名任区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永光,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内蒙古包头市人,大学文化, 1992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东河区河东镇镇长助理、农业办公室主任,拟提名任河东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二、公示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传达公示通知的全部内容,公示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同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2005年11月23日(星期三)至2005年12月1日(星期四),双休日休息。
四、受理方式及要求
1、在公示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向东河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调查的当事人或证明人,以及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有关线索。组织对反映问题的人员和内容严格保密,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同时,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一经查实要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2、受理时间:
公示期限内的每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3、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东河区委组织部干部室。联系人:郭向东、蒋学艺;联系电话:4179929,过期不予受理。
中共包头市东河区委组织部
200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