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陈志刚等同志为副县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
作者:东河区委组织部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副县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经中共包头市东河区委八届4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推荐陈志刚等4名同志为副县级后备干部人选,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陈志刚,男,汉族,1966年6月生,河北省张家口市人,大学文化,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东河区和平路街道党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人大工委主任;
史强,男,汉族,1966年2月生,山西省原平县人,大专文化,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东河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东河景区管理处主任;
张钰,男,汉族,1964年10月生,内蒙古包头市人,大专文化,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东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包头国家生态工业(铝业)示范园区管委会项目管理部部长;
侯连生,男,汉族,1965年3月生,包头市土右旗人,大学文化,会计师,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东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书记。
二、公示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传达公示通知的全部内容,公示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同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从2006年10月16日(星期一)至2006年10月18日(星期三)。
四、受理方式及要求
1、在公示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向东河区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青干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调查的当事人或证明人,以及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有关线索。组织对反映问题的人员和内容严格保密,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同时,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一经查实要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2、受理时间:
公示期限内的每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 5:30
3、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青干处(联系电话:5129727)。
东河区委组织部干部室(联系人:郭向东、蒋学艺;联系电话:4179929)。
中共包头市东河区委组织部
2006年10月13日
主题词:干部工作 推荐 县级后备干部 公示 通知
报:市委组织部
抄:区委各常委,办存。
中共包头市东河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6年10月13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