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七一”前夕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通知

作者:稀土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稀土高新区党工委所属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为做好“七一”前发展党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并务必于6月5日前将下列有关材料上报工委组织部进行审核:
   1、入党申请书;
   2、思想汇报;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
   4、政审材料;
   5、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二、工委组织部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初步确定为6月中旬,请各基层党组织务必于6月5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上报工委组织部。
    三、经审核合格后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由各基层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上报上级党委审批,时间安排在6月20日前完成。
    四、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隶属于党工委审批的各基层党组织务必于6月底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后,将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和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等材料上报工委组织部审核后,提交工委审批。
                          

                 2007年5月29日

主题词:党建工作  发展党员  通知  
中共包头稀土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2007年5月29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