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右旗委“三个优先”突显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厚爱

作者:中共土右旗委组织部  

土右旗委“三个优先”突显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厚爱

土右旗委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优先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使表现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能及时走上领导岗位,既优化了班子结构,又增长了个人才干。现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占干部总数的16.26%,较去年增长了1个百分点。
一是优先培养,使其不断成长。旗委充分发挥旗委统战部、旗民族宗教局的职能作用,旗委组织部与其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联动,将旗委统战部、旗民族宗教局列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主阵地,推荐少数民族干部的主渠道,及时发现、及时推荐、及时培养。同时,明确要求少数民族科级干部所占比例要达到15%以上,党政正职少数民族干部要有所增加。近几年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努力达到各项标准,在班子配备、人员调整过程中,尽最大努力实现《规划》要求。旗委在选树典型方面也狠下功夫,努力营造少数民族干部人才辈出、争先创优的良好环境。2008年评选出的全旗十杰青年和十优青年中,旗属干部11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名,这些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旗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也为我们发现、教育、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开辟了广阔渠道。2008年还组织了5名少数民族干部到成都、上海等地挂职锻炼,开阔视野、广泛交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促进本单位乃至全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优先选拔,落实民族政策。在每次干部选拔过程中,旗委始终优先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如在沟门镇、将军尧镇、海子乡等有少数民族人口聚集地的乡镇,配备了一名少数民族党政正职。在某些单位的领导班子,少数民族科级干部也占到一定比例。特别是在2008年公开选拔工业园区12名科级领导干部中,为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四大主体民族的选拔对象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充分体现了旗委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厚爱和肯定,也更加激发了全旗少数民族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优先重用,着力优化结构。旗委一贯坚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少数民族干部。2006年12月被中组部确定为“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后,更加体现到了实际行动中。试点开展后,旗委按照“建立制度、广而告之、广泛提名、民主集中、优胜劣汰、差额考察、两会决定”等环节选人用人,其中在广泛提名、优胜劣汰、差额考察等环节中,凡是涉及少数民族干部的,均优先考虑、优先使用,努力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同等条件下能优先胜出,从而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功能。试点工作以来,共提拔少数民族干部13名,大部分少数民族干部均安排到了重要岗位。旗委在加大选用力度的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考核制度,定期谈话制度,经常分析他们的思想状况,发现不良倾向和苗头及时敲警钟、提要求,使问题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